2017年5月26日 星期五

學校教職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改為於每月1日發給

學校教職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,其發放日期除第1次月退休金或月撫慰金依審定之領受起始日發給外,將自107年1月1日起,改為於每月1日發給。